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生考試
考試簡介
此考試是專為有意到內地大學升讀本科課程的人士而設。凡符合下列規定的報考資格,欲報考高校名單內任何一所內地高等院校者,可參加此考試。聯合招生辦公室(「聯招辦」)將考生電子檔案投給招生高校,招生高校根據考生考試成績、考生志願及本校招生計劃、錄取原則,擇優錄取。
考生在報考前,請先詳閱《2021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台學生簡章》。
考試日期、時間及科目
考試將在2021年5月22日至23日進行。考試時間和科目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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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時間 |
科目 |
|---|---|---|
| 5月22日 (星期六) |
上午 9:00 - 11:30 | 中文 |
| 下午 1:30 - 3:30 | 英語 | |
| 5月23日 (星期日) |
上午 9:00 - 11:00 | 數學 |
| 下午 1:00 - 3:00 | 物理、歷史 | |
| 下午 4:00 - 6:00 | 化學、地理 |
報名日期
第一部分
網上報名日期:2021年3月1日上午9時至3月15日下午5時
〔請注意:有意報考者必須於上述時間內自行登入全國聯招管理系統進行網上報名。考生在網上報名時選定考試地點後不得再修改。逾期者將不能進行確認報名。〕
第二部分
網上報名確認:2021年3月16日至31日
〔請注意:考生必須在下列指定時間內完成網上報名確認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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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日期 |
確認報名手續 |
|---|---|
| 3月16日至24日 下午5時 |
- 考評局審批選擇了「香港」為考點的考生資料及其上載文件是否符合報名資格。考生須自行登錄全國聯招管理系統查看本人報名確認結果。 - 考評局將於3月25日或之前向已通過報名審批的考生(即報名狀態並非「待確認」的考生),發出繳付考試費用的電郵通知。 考生收到電郵通知後,只須按下電郵上提供的連結,於3月31日下午11時59分或之前以信用卡繳交考試費。如在3月26日上午10時前仍未收到繳付考試費用的電郵通知,考生須在當日中午12時前聯絡考評局(電話: (852) 3628 8711)安排補發繳費電郵,逾期不予補發。 - 報名狀態顯示為「確認不通過」的考生須根據指示更正資料或上載補充文件。 |
| 3月29日 上午10時 |
報名狀態顯示為「確認不通過」的考生再次上載文件的最後限期,逾期不再受理。 |
| 3月30日 |
考評局完成審批報名狀態為「確認不通過」的考生所上載的補充文件,並發出繳付考試費用的電郵通知予通過審批的考生。考生收到電郵通知後,只須按下電郵上提供的連結,在3月31日下午11時59分或之前以信用卡繳交考試費。如考生在3月31日上午10時前仍未收到繳費電郵通知,必須於當日中午12時前聯絡考評局(電話: (852) 3628 8711)安排補發繳費電郵,逾期不予補發。 |
| 3月31日 下午11時59分前 |
已通過審批報名的考生在網上繳交考試費用的最後限期,逾期繳費恕不接受,其報名將被視為無效。 |
| 4月5日或之前 | 完成繳費的考生,繳費狀態將更新為「現場繳費」,而報名狀態則會更新為「未審核」。 |
報考資格
報名手續
港澳台考生分為網上報名及網上報名確認兩部分。所有考生必須於指定時間內完成兩部分報名,否則不能參加考試。
考生須按上述指定時間自行登入全國聯招管理系統進行網上報名。網上報名時,考生需按要求進行註冊、輸入報考基本信息、上傳以下指定資料:
網上報名後,考生須記下其密碼,作為日後登入全國聯招管理系統填報志願、查閱個人檔案、成績、錄取情況時使用。
請特別注意:
考試費
2021年的考試費用為港幣550元。考評局會向通過審批的考生發出繳付考試費用的電郵通知,考生須於2021年3月31日下午11時59分前在網上繳交考試費用。考試費用一經繳交,將不獲退還,亦不得用作代付其他考試的報名費用或他人的考試費。
准考證及考生須知
考生須於考試前五天左右,自行登錄全國聯招管理系統打印准考證。准考證必須使用A4呎寸白紙打印,考生不得擅自塗改准考證。而考生須知則會由考評局約於考試前五天,以網上報名系統發出下載連結予通過報名確認的考生,考生須下載考生須知並在考試前詳細閱讀。
考試成績、志願填報及錄取
考生可於6月18日上午10時起,自行登錄全國聯招管理系統(https://www.eeagd.edu.cn/lzks/)查看本人成績。考生如對本人某科考試成績有疑問,可按覆查科目填寫《2021年全國聯招入學考試成績覆查申請表》,於6月21日中午12時前,將申請表和准考證一併傳真至聯招辦(傳真號碼:(86) 020-3862 7826)。覆查內容為成績統計是否有誤、是否漏評及答卷掃描是否有誤等,不涉及評分標準的掌握寬嚴問題。成绩覆查發現分數有誤的考生,聯招辦將對其分數進行更正,並由聯招辦通知考生本人,分數無誤的則不再另行通知。
另外,考生須於6月27日上午9時至6月30日下午5時期間,自行登錄全國聯招管理系統(https://www.eeagd.edu.cn/lzks/),填寫並確認本人志願信息,逾期不得再填寫或確認。只保存志願信息但未確認的志願信息無效,網上填報志願信息一經確認,不得再進行修改。考生填報志願前應仔細閱讀系統首頁的填報志願須知及流程。
錄取工作將於7月2日開始,7月7至8日安排未完成招生計劃的本科院校徵集志願,7月11日完成所有錄取。考生可自行登錄全國聯招管理系統(https://www.eeagd.edu.cn/lzks/)查詢本人錄取結果。本科批次未被錄取的線上考生請留意廣東省教育考試院網站徵集志願公告。
有關上述的安排的詳情,考生可瀏覽《2021年全國聯招考試成績查詢、志願填報錄取安排公告》。
考試大綱
考試內容和要求參見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考試中心制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台學生入學考試(理科、文科)考試大綱(第3版)。
新版聯招考試大綱相關內容及訂購方法,請查閱《關於全國聯招考試大綱修訂的通知》內的相關信息。
考試類別及科目
考試內容和要求參見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考試中心制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台學生入學考試(理科、文科)考試大綱(第3版)》。
其他事項
免責聲明及考生個人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考試中心、聯招辦及考評局不會對以下情況負上任何責任:因天災、工人罷工、自然災害、惡劣天氣、疫情、政府干預、動亂、或任何不能預料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考試中心、聯招辦或考評局不能控制的情況下,而引致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考試中心、聯招辦或考評局不能履行職務。考評局或其委託人士不會對因職員、考務人員或考場沒有履行考試的規則、政策或程序而導致的損失作出賠償。所有已繳交的費用,概不發還,亦不可轉讓他人或轉作其他考試或其他用途。
考生個人資料為讓考評局及考試機構提供考試及評核服務所使用。考生可自行決定是否提供所需的個人資料。但倘若未能提供全部所需的資料或提供了不準確或不完整的資料,考評局可因而拒絕接受有關申請或拒絕提供全部或部分考試及評核的服務。已提交的個人資料,亦可能作以下用途:
(1) 協助高等院校、政府或公營機構處理入學申請;
(2) 應高等院校、政府或公營機構要求,提供資料協助處理獎學金申請;
(3) 應高等院校、政府或公營機構要求,提供資料協助核實考生於津貼申請的資格,在此情況下,考評局將向有關機構披露所需的個人資料;
(4) 回應合法要求,證明考生的成績;
(5) 處理任何有關考試的退款或付款;
(6) 以不記名及在不披露考生身份的方式,進行教育研究及分析;
(7) 在考生同意下,為所屬考試機構推廣服務及產品(包括考試服務、課程、活動、刊物及其他考試有關的物品或資源)。*
考評局亦可能將考生個人資料轉移至第三者作上述或其他直接有關的用途,包括政府或公營機構、學校及教育機構、銀行(處理退款或付款)及提供各項行政或技術服務的服務提供者,透過他們提供的服務(包括但不限於資料輸入、報名過程、發放考試文件及其他關於資料的收集、棄置或處理等)以協助考評局提供考試及評核服務。
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任何人士若能向考評局證明其資料當事人之身份,在繳付有關費用後,可向考評局提出查閱其個人資料的申請。惟請注意由考評局所收集有關考生的個人資料/聯絡方法/其他資料,可能會轉交相關考試機構用作提供考試及評核服務及對上述各項作任何用途或其他直接有關的用途。一般情況下,在考試或考試季度及所有相關的考試服務完結後,考評局會將所有相關資料轉交擁有該等資料的完全處理權的考試機構處理。如有需要,考生屆時可直接向所屬考試機構申請查閱其個人資料或有關資料處理的政策。
*如閣下已給予同意把你的個人資料作此用途但又欲將其撤回,請將有關要求以書面方式通知考評局。
查詢
查詢其他有關資料,考生可聯絡下列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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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聯合招生辦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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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址: | 中國廣州市天河區中山大道西69號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大樓 |
| 電話: | (8620) 8933 8633 轉 7 |
| 傳真: | (8620) 3862 78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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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考試及評核局國際及專業考試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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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址: | 九龍新蒲崗爵祿街17號3樓 |
| 電話: | (852) 3628 8787 / 3628 8711 |
| 傳真: | (852) 3628 8790 |
| 電郵: | [email protect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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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的電話設有來電顯示功能,來電號碼將以3973開頭以資識別。爲確保服務質素,本局與公眾人士的電話内容,可能會被錄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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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香港考試及評核局